以下为应用型论文“一种多模式的氛围灯控制模块”的结论的三种写法,你觉得哪一种更好呢?
设计了一种可多种模式控制的氛围灯控制模块,采用了CAN_LIN控制和按键控制两种模式,用户既可以模拟整车环境控制灯氛围,避免了整车控制调试的麻烦,又能便捷地调试氛围灯颜色和白平衡算法,方便后期调试。设计的控制装置已用于汽车的氛围灯进行了相应的测试,实际应用结果表明:该控制装置具有控制便捷、测试准确、稳定可靠、人机界面友好等特点,达到了设计要求。
此结论由成果提出、功能介绍、优势描述、价值意义组成,基本符合结论的内容要求。但明显具有以下不足:
(1)术语不统一:“模块”“装置”两个词混用,造成对成果形态表达不严谨,是“控制模块”还是“控制装置”?
(2)语义不连贯:“实际应用结果表明”与“进行了相应的测试”不大承接。“实际应用”范围大,而“测试”多指案例,范围小。既然进行测试,那么接着应说“测试结果表明……”,或将“测试”去掉而将所在句改为“该装置已成功应用于汽车氛围灯控制中”。
(3)引文多余:结论用来写“本文”研究的结论,通常不必引用参考文献,如果引用了,就掺杂了别人研究的成分,结论是谁的就说不清了。
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车内装饰灯越来越得到用户的青睐,汽车氛围灯是一种创建和装饰各种室内灯光场景功能的汽车室内照明系统。提出一种可多种方式控制的氛围灯控制模块,第一种方式为CAN与LIN联合通信的控制方式,用户控制上位机通过CAN与LIN通信控制子节点上的RGB三色灯,这种方式可以模拟整车控制方式;第二种方式为键盘与LIN通信的控制方式,用户控制键盘即可通过LIN通信控制子节点上的RGB三色灯,这种方式可更便捷直观地控制RGB三色灯。
此结论由两部分组成:
(1)第1部分即开头一句属于研究背景,交待汽车领域大众常识,但没有引出问题或研究目标,纯属多余。
(2)第2部分即为第1部分后面的所有语句,开头一句提出成果(氛围灯控制模块),后面对成果的功能进行描述,但表达啰唆,重点不突出,写成了功能介绍,没有显现成果优势,更谈不上价值意义。
(3)语言效能较差。出现了不必要的状语“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提出成果用词不当,谓语“提出”与宾语“控制模块”不搭配;“多种方式”与其后“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的描述不对应(多种应对应三种及以上)。
(1)开发出一种具有CAN_LIN、按键控制的两模式氛围灯控制模块。
(2)用模式一可模拟整车环境控制灯氛围,避免整车控制调试的麻烦;用模式二可便捷地调试氛围灯颜色和白平衡算法,方便后期调试。
(3)对该控制模块进行实车测试,表现出控制便捷、测试准确、稳定可靠、人机界面友好等特点。
(4)用该模块可更便捷直观地控制RGB三色灯,实用价值较大,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此结论有4句:
句1直接提出研究成果(开发出具有两模式的氛围灯控制模块)。
句2描述成果、总结优势。
句3、4交待成果实车测试结果及其实用价值,虽没有对比描述,但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出了成果的价值意义,最后对成果应用前景给予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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