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文件《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管理的通知》,因内容涉及校内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引起很多研究生的注意。
其中包括: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投寄或申报前均应通过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就成果名称、署名人、登记时间等关键内容进行登记。
而研究生在学期间未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等。
这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研究生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得经过导师同意吗?
我们先来看看规定原文:
新规引热议研究生为什么不能私发论文?
其实关于研究生究竟能不能私发论文的讨论,也算是一个老话题了。
按照我们正常的流程来说,研究生的论文需要经过导师的指导,未经允许发送肯定是不合适的,但实际上,发文章完全不带导师“玩”的研究生还挺多,不过背后,多多少少也有点原因。
学生委屈:如果不是导师太“坑”,谁会愿意私发论文?
笔者朋友去年靠着自己私发的一篇论文总算凑够毕业要求毕业了。导师对这种先斩后奏的方法很生气,一直到毕业了两个人也闹的不太愉快。
我问他为什么“胆”这么大,朋友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导师一直让做横向项目,项目做不完论文不让发,再加上去年自己独立搞出来的成果,署名到最后成了二作。一作是导师和学生B,心里更是堵了一口气没法说。要个二作对自己以后基本没任何帮助。为了不延毕,就偷偷发了一篇。
我心了然,朋友的这个情况,在学术圈并不是个例。事实上,由学生私自将团体研究成果发表是极其罕见的,这种行为一旦查实基本可以断送该学生的学术生涯;所以,实际存在的一般是学生将本人独立完成的论文在不通知导师的情况下进行投递。
而这样做,就是因为导师将A学生的研究成果整理成文,而将本人、或B学生列为第一作者,这种情况并非个别,而是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是许多导师认为课题组的所有产出都为导师自动拥有,并且署名人员和顺序也由导师一人拥有决定权。而这也是导致很多学生私发论文的根本原因。
再加上,导师如果卡论文不让发不让毕业,我自己再不私发岂不是断了后路?毕竟延毕事大,总要自己为自己负责。
导师委屈:私发论文出事算谁的?
但同样的,一些导师也很委屈,研究生背着我发了论文,结果被查出来学术不端,那这算谁的?
还有一些导师认为,研究生在课题组用我的仪器,用我的经费,结果一篇论文写出来连招呼都不打就发了,我连个署名权都没有吗?
也有一些网友猜测,此次吉林大学出台这样的政策,很可能是因为在近几年教育部下发文件严查研究生论文的环境下,出过很多学术不端的事情,但追责过程中出现责任分不清的问题。因而学校才会出此下策。
总体来说,此次新政的发表,还是引起很多学生的不满。
大多数也是害怕无法毕业,被压榨等。
其实,关于学生“私自”发文的问题,解决方式也很简单,因为这本质上就是个署名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学生在隐瞒导师的情况下私自做其他课题是极不妥当的,比如私下接受公司委托做外包,或擅用本课题组设备和经费做其它课题组的实验。
但应允许这种情况存在:经过合格实验室训练和已完成一个或多个课题的硕、博士生,提出一个创新性的观点,与导师讨论后以此为方向进行研究。若导师在此过程中未做实质性的指导、未撰写文章、也未进行修改,应由学生自己拟定作者署名,而不应该是自动拥有署名权,甚至通讯作者署名权。
事实上学生绕过导师发表论文,基本100%是为了按时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因为他们提交给导师的上一篇文章多半已不能按时发表。因此,若导师能够理解学生按时毕业的心情,在修改和投递文章上再积极一点,大多数学生应该不会行此下策。
都明知到是得罪老板的事还非要去做,肯定也是学生权衡利弊的后果:是得罪导师但按时拿到学位,还是不得罪导师但不能按时拿学位找工作?
若导师能理解学生按时毕业的心情,学生也能够在发表独立研究成果时知会导师并讨论合适的署名顺序,那么“私自”发表论文这种事是完全能够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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