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论文抽检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军事院校除外)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细则》将于4月1日起施行。
下面就一起来了解部分《细则》要点解读吧↓↓↓
Q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主要考察哪些内容?
浙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水平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主要包括选题目的、研究意义、层次体系、逻辑结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行文规范、引用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是一种“合格性”考察。
Q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比例和范围如何?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论文抽检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军事院校除外)及其全部本科专业。对于上一年度出现问题较多的高校和需要重点监测的专业适当加大抽检比例。
Q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如何开展?
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通过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设计作品照片及说明等材料。除按照盲审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外,不得人为加工修改送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省教育厅根据上一学年度浙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信息,通过全国抽检信息平台随机抽取论文(设计)名单,并按照随机匹配方式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设计)进行评议。
Q4:如何确定“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
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Q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如何反馈和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并抄送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招生计划分配、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减少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教师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各有关高校应将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并抄送省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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